申办条件: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证明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证登记的需提供代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居住地住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社出具的住宿证明);
4.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报人近期相片,申报人无需提交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