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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致市民朋友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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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面向群众企业的一线窗口服务单位,是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的实体场所,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又能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网上办理,方便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政务大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因此,建议您采用网上申报、证照快递送达的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目前,市本级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其中53%以上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您可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2月3日(星期一)起,您可拨打办事指南中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各类网上申报途径及网址如下:
   
1.“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500)"
 
  2.“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3.“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

 

  二、即办即走,减少停留
 
   如您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市”、“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大厅。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进入大厅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您暂不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离开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并丢弃至密封垃圾桶。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人民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