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本指引及相关材料,如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抵触或遇法规、政策调整的,以国家、省和市的最新规定为准。在本指引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
2.成立业主大会流程图及相关示范文本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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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