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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汕头出台出租车条例,将集中执法力量整治拒载、不打表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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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上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条例》自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和流动的名片,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城市形象、营商环境。原《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促进和规范汕头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原《条例》的许多规定已经与实际不相适应。

 

为解决汕头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推进汕头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修订。

 

 

那么,《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将对市民出行带来哪些利好?南方+记者进行梳理。

 

统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条例》不再区别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与网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而是统一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凡是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在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两个业态通用。

 

统一基本客运服务要

 

《条例》按照能统即统、融合发展的思路,对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基本要求作了统一规定。

 

例如,《条例》规定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使用合规车辆、配备合规驾驶员、按规定投保、利用车载智能终端实行管理、建立乘客评价、服务质量投诉及处理制度等。

 

《条例》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证件、保持车内外整洁,以及不得违规拒载,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不得违规中断运送服务,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更换车辆,不得故意绕道、不得出租、转借、涂改营运证件、不得超出许可区域经营,不得对投诉人实施报复等。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运营秩

 

《条例》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制止、查处非法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条例》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结果作为配置巡游车经营权指标和延续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重要依据。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

 

《条例》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对于营运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罚款、停业学习,直至收回车辆经营权、吊销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措施,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从业者守法意识,维护良好营运秩序。

 

如针对目前问题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顽症痼疾,依法作了更为清晰的表述。《条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擅自改动计程计价设备,虚增运费、辱骂或者殴打乘客、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的,直接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议价、要价、违规拒载、绕道、甩客、强行拼载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处罚或者有效投诉一次的,停业学习两天;十二个月内累计满两次的,停业学习五天;停业期间,暂扣其从业资格证。十二个月内累计处罚满三次的,吊销从业资格证。

 

 

市民可投诉出租车违法行

 

关于市民投诉出租车违法行为时,应当留意哪些环节的记者提问?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市民遇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或绕道等违法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保存好证据,按以往的经验,不少市民由于证据缺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市民可通过录音或录像取得被投诉人体貌特征、车牌号码、服务监督卡等信息,以及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负责人表示,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是法律、法规赋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法定责任。呼吁广大市民应该认清非法营运车辆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在出行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乘车工具,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共同努力来挤压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加大执法力度整治重点区

 

会上,有记者提问:针对医院、车站门口经常聚集大量出租车,还有一些出租车存在拒载、甩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汕头将如何加强对这些出租车的执法力度?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潮阳、潮南甚至普宁的市民前来中心城区参与社会活动的较多,与中心城区往来频繁,大多数出租车司机为了更多营收,聚集在医院、车站门口,舍近求远专门跑潮阳、潮南、普宁等外围地区,拒绝搭载不顺路或者前往市区相反方向的乘客。而外围地区路途遥远,乘客不愿意单独承担车费,也不信任出租车市场,认为打表价格偏贵,更愿意选择议价、拼车来减少车费。久而久之便助长了拒载、议价等陋习,形成了乘客不过礐石大桥不搭载、乘客上车前先议价、载客不到一定人数不发车且显示“空车”继续揽客的现象。

 

对此,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表示,将通过严厉打击、改变出租车行业两大陋习。落实网格管理,严格按照“三个突出”要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落实执法队伍加大力度对医院、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开展重点执法行动,对干扰运输市场的非法营运车辆等实行无差别的打击整治。同时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形成相对专业的执法力量对出租车拒载、不打表等多年顽疾进行集中攻坚整治,加大路面执法强度和密度。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