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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被停了,该如何申请续发?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895


已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

因补办资格认证、失踪重现、刑满释放、

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等原因,

需要申请续发养老金的,该怎么办?

无需现场办,

直接网上办

很方便哒!

 

第一步

退休单位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点击页面右侧“广东社保服务”专栏;

或直接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社保服务”专栏http://hrss.gd.gov.cn/gdsbfw/

 

 

第二步

选择“网上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

 

 

第三步

登录单位账户(首次登录须先点击单位注册,注册前可先查看下方的单位注册登录指引)。

 

 

第四步

登录后,选择养老保险服务菜单,选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子菜单,点击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点击离退休待遇续发。

 

 

第五步

进入以下界面,点击受理。

 

 

第六步

输入要续发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勾选其中一条查询结果(备注:个人编码一致勾选任何一条都可),点击确认。

 

 

第七步

进入如下界面,输入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代办证件号码,选择受理机构(注意:受理机构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如有备注内容可在备注栏填写。

有涉及失踪重现、刑满释放、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假释)等情形的,勾选办理条件里的条件名称;如未涉及,则无需勾选。

 

 

拍照上传材料表格处显示的材料,点击材料上传,弹出以下界面,勾选经办人员信息,输入图形验证码,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点击确定。

 

 

再次点击材料上传,弹出以下界面,点击文件上传进行申办材料上传,点击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和受理回执号。

 

 

提示:《续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可前往市社保局网站 →下载专区→养老保险下载板块下载

 

来源:汕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