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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光纤入户”事项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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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登

[投诉]金平区某小区物业不予小区住户自主选择宽带运营商

诉求内容:市民来电反映其为金平区某小区住户,其近期向联通和移动公司报装宽带,均得到答复该小区无法安装,其向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小区物业答复该小区只能选择中国电信公司的宽带,无法选择其他运营商的宽带业务,现市民投诉该小区物业公司不予小区住户自主选择宽带运营商,请部门跟进处理。

承办单位:经协调,该事项由市经信局负责处理。

 

【工作依据】

根据汕信息办《关于落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意见》(汕信息办[2017]5号文)第四项规定:加快推进光纤入户工作,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工商局、房管局、通建办、物业协会开展既有住宅光纤入户专项整治,形成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协调推进的格局。(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