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等业务投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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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登】
1、[投诉]金平区一驾校迟迟不予退学费
诉求内容:市民于2018-01-09 12:36:11来电反映其妻子2011年12月8日在金平区一驾校报考C1驾驶证,学费8500元,市民保留有消费凭证。2016年12月8日因驾校迟迟没有安排其将所有科目考试考完而提出退费,驾校同意退费2000元,但市民等至2018年1月9日驾考费用仍未退回。期间市民多次跟驾校反映未果,市民保留有驾校同意退费的相关书面凭证。现投诉该驾校不予退学费,市民诉求是要求驾校尽快退款2000元,请部门尽快处理。
承办单位:该事项由金平区工商局负责处理。
2、[投诉]车管所警号工作人员不予以办理驾驶人安全信用记录
诉求内容:市民于2017-12-08 08:58:17来电反映:
一、投诉举报对象:车管所警号工作人员;
二、投诉举报内容:
市民称其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4点左右,到车管所办理驾驶人安全信用记录办理,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让其到楼下上牌照的地方复印市民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市民称系统上已经标明市民所有的信息,为何还要复印。该工作人员称“你们必须要去复印,不复印就不开办证件,难道这些证件打在你们手上吗?”
三、投诉举报诉求:
现市民投诉车管所工作人员不予以办理驾驶人安全信用记录。请部门跟进处理。
承办单位:该事项由市公安局负责处理。
【政策动态】
根据工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和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