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互联网自行车管理(共享单车)”事项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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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登】
[投诉]金平区长平路如家酒店楼下有共享单车占道乱停放
诉求内容:市民于2018-02-01 10:09:36来电反映金平区长平路如家酒店楼下的共享单车(摩拜单车、ofo)占道乱停放,严重影响市民的通行,请部门尽快处理!
承办单位:该事项由金平区城管局负责处理。
【政策动态】
根据《关于研究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管理有关问题的签报件》(汕府办综文[2017]9-104号)文件中“五、明确管理部门权责范围互联网自行车管理明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政府作为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给予指导、协调、监督。”的规定。(本文件自2017年3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