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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受理

    受理时间:2021-09-01

  • 处理中

    处理截止期限到2021-09-16

  • 已办结

    2021-09-10

诉求信息

诉求编号: 082109019084701 诉求来源: 语音坐席
诉求标题: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未落实涉企政策 留言时间: 2021-09-01 22:36:42
诉求类型: 投诉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所属部门: 市金融工作局
事发地点: 龙湖区
诉求内容: 陈女士反映,
一、投诉举报对象: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二、投诉举报内容:市民称其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到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咨询“政银保”项目,银行工作人员均告知若需申请该项目需企业与银行本身有贷款往来才能申请,但按国家政策是需扶持缺少有效抵押的中微小企业可进行申请,故市民表示因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未落实涉企政策(即“政银保”项目)才导致现汕头市各大银行都不清楚该项目的具体申请要求。
三、投诉举报诉求:现投诉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未落实涉企政策,请部门尽快处理。
备注:1、根据《汕头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承办单位确认受理后,应将承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诉求人和市热线管理中心。根据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承办单位应主动与诉求人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按诉求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答复。
2、市12345热线、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诉求事项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对于诉求人不愿意公开的或不宜公开的诉求事项,不得向社会公开。
补充材料:
附件:
(单个附件不超过10M,所有附件总和不超过50M。)
提交

处理信息

答复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答复时间: 2021-09-10 11:20:47
答复内容: 一、采取措施(一)核查银行落实‘政银保’项目政策情况。经了解,中行汕头分行针对客户名下无固定资产可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结合其公私户流水作为贷款审批的佐证材料之一,申请信用贷款。业务准入无需业务往来,“政银保”业务为改行的普惠金融事业部牵头,如个体工商户,可推荐到具体条线叙做;建行汕头分行办理“政银保”项目,需先向银行提出申请,初审后由银行移交保险公司,经双方共同审核通过后放款。(二)市金融局推进‘政银保’项目工作情况。自《关于印发“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以来,市金融局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对接,推动业务开展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合作机构座谈会,积极推进“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开展。分别于7月5日召开政银保”项目合作机构动员座谈会;7月16日召开“政银保”项目合作座谈会;8月26日召开《加快推进“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发展》座谈会,并于9月1日向各合作金融机构发送《关于做好“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遵照《关于印发“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市场主体了解政策,加强对基层行和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到场或来电咨询人员的回应解读工作,抓好政策传导的“最后一公里”。二、回应情况2021年9月7日,市金融局邀请陈女士到局座谈。由局分管领导同志和科室负责同志,向陈女士交流有关政策的规定情况,市金融局的推进措施和银行执行政策的落实情况。(承办人: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科,联系方式:88526801)